上帝恨你

侯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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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之后:侯俊明分享他对《上帝恨你》的感想


以我现在的心境谈宗教民俗对我的吸引力,感觉很遥远很 陌生,毕竟那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此刻我若要做诚实的表达,我会说,现在的我蛮讨厌民俗的。或许也没这么严重,但至少是无感的,没有感动了。为什么?二十 多岁的时候是那么被宗教民俗所吸引,甚至是被宗教民俗所震撼。而五十岁的时候却无感了,一点也不想再去看、去了解?

宗教民俗对我的吸引力,除了个人因素,也与那个时代的整体文化、政治气氛有关吧。在我二十多岁的时候刚好经历了台湾政治解严的大时代。在解严之前有报禁有党禁,有白色恐布, 没有言论自由,在威权的教育体制底下,甚至是不准讲方言的,在学校不小心说台语是会被处罚的。在社会位阶上没办法讲标准国语的人是粗鲁、没文化教养的,是 次等,是会被嘲笑的。而本土文化也一概被视为低俗难发登大雅之堂的被贬抑、被丑化。但在解严前后,民间原始的能量被强烈的爆发释放开来,蔚为奇观。除了本 土文化被重新挖掘、探讨与再现之外,也因为为炽热的民间原始能量被激发,在街头巷尾开展了各种社会议题的社会运动、学生运动,乃至政治抗争。

这股沛然莫之能御的能量发生在庶民生活中的则有像工地秀与婚丧喜庆会出现的电子花车的脱衣舞、签赌「大家乐」。那时我刚完成学院的「现代主义」的美术训练, 面对这五花八门的「后现代」社会现像是很兴奋的,有著被解放的快感,尤其是脱离了台北「菁英」的文化,来到台湾南部,虽然回到南部是回到自己的故乡,却宛 如出国了,来到了他乡异国。对刚完成学院训练成为社会新鲜人的我而言自己的母文化却像是有著异国情调的,陌生的新奇的吸引力。

我就这样一头栽入了宗教民俗的探究里,每一天知道那里有民俗庙会我就往那边跑。为了保持机动性,在需要到比较偏远的地方时,我会先把摩托车托运到当地,然后再骑著摩托车到处跑,全台湾跑透透,还跑到离岛以及高山部落里‥‥。持续了近两年的田野观察与搜集。

在宗教民俗里我看到了庶民对生命生存的赤裸裸的渴望、恐惧以己朴素有力的美学表达。



像地狱图这样的东西会出现在乡下的丧礼。乡下人口以老人居多,丧礼也特别多,丧家会占据马路,在马路上搭帐棚设置灵堂举办法会、告别式,地狱图就张挂在帐掤的两侧。路过丧家,你不得不看到它们。但这也是好久以前的事了,现在已不再有人张挂这么吓人的东西了。

像地狱图这样的东西好玩的是,它们是以一种极具暴力的视觉意象来恐吓信徒,要让他们安份守己,不要做坏事。但看在像我这样非信徒的眼里,反而觉得暴力被激化 而有著不道德的快感。另一方面,也正如强权国家以追求和平之名对弱势者进行杀戮,除了利益的掠夺之外,也满足了杀戮者为所欲为的杀戮快感。

所谓的地狱图不过就是以道德劝化的名义,去正当化各种不可思议的对人的凌虐。入人于罪,并且去惩罚他、凌虐他。甚至把这样的凌虐做成具有教育意义的挂图呈现 出来,这在于高压的封闭的传统社会里是有「舒压」的作用的吧。不管是出资者、绘制者、乃至观赏者都在这暴虐的地狱图之前参与了集体的暴力,偷渡了自己见不 得人的邪念,欲望,而让这个世界更和平吧(或者更混乱?)

任何以上帝之名来恐吓别人,说别人是有罪的,死后会有地狱的人,都是暴力份子。伪宗教、伪善者的暴力。

在创作〈上帝恨你〉之前,我也曾在香港1997年回归中国之际,所谓的「九七大限」之前在香港居住了一个月创作了〈香港罪与罚〉,在作品的上缘最显著之处就 大剌剌的写著「你是罪人」。甚至在我稍早之前创作〈狗男女〉〈分身术〉〈神棍〉、〈孬种〉讲男女情欲纠葛时,我的标题就是「乐园罪人」。包括我最早期的版 画作品〈极乐图忏〉也是在这氛围底下的:他人是地狱,自我也是地狱。生活本身已经充满了各种苦难,甚至当我们在享受的时候也总是充满了罪恶感的。我们不应 该享受肉体的欢愉、我们不应该‥‥‥。

尤其在当今商业操作之下,我们不应该的事情更多了。在强力的媒体促销下,我们被塑造成要有怎样的身材、要有怎样的健康生活,当我们无法符合这些被塑造出来的标准时,我们充满了罪恶感,我们觉得对不起自己幸福的人生、对不起妻子儿女‥‥

所以当我在作品里宣告「你是罪人」时,只是要显现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无所不在的审判:上帝要审判我们,邻居要审判我们;连我们自己也要无时无刻要审判我们自己。不仅死后有地狱,活著的每一刻都可能掉进现世的地狱里。

小时候我们会遣责自己的功课不够好,长大以后会遣责自己长得不够性感、工作不够卖力,老了也还在遣责自己为人父母不够尽职,我们不只是拥有七宗罪,我们拥有七千七百七十七万宗罪。

虽然我是个图像工作者,但在我的创作里也大量的使用文字。正如民俗在菁英文化的脉络里是低俗的,有敍述意图的创作在现代主义乃至中国传统的美学里也被贬为不 入流的「插图」,年少的我对于这种学院的美学洁癖很反感,所以刻意在创作中大量使用文字,去侵犯那「不可言说」自以为是、故作神祕的图像权威。年纪渐长, 我才明白我之前所使用文字有它另一层更深的意图:一个伟大的艺术家,应该就是一个乩童、巫师,不管他创作的是图像或文字的,它都应该具有「符咒」的力量。 所谓符咒就是它能带来「召唤」,产生能量的交换与联结。

在我创作版画时,由于它根源于宗教民俗的启迪,所以我会在作品形式上去仿造传统符 咒的线条。在像曼陀罗这样纯粹的图像创作时,我会在意识上让自己俨然就是个起乩的灵媒,在静心的呼吸吐纳中去创作图像,所以即使这些图像来自于极私密的我 个人的心灵意象,但我确实相信它们可以连接到有所共鸣的陌生者的内在世界。

回到我一开头就提及的,现在的我对宗教民俗是无感的。一方面是 因为观光产业的发展,使得宗教民俗观光化了,失去了它原始朴素的动人力量。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后来的个性变得越来越退缩而不喜欢与人群接触,再加上激烈的耳 鸣使得我很难再承受庙会活动中吵嘈的人声、鞭炮声。这几年我在创作上也从张牙舞爪的批判变得安静内敛了。



我常会引述一个玩笑的说法是:男人在结緍前是动物,结緍后是植物,有了小孩的男人是矿物。

我会这样说「性」:三十岁以前的性是旅游观光,五花八门充满了惊奇刺激。三十岁以后的性是服务业,不再只是自我的满足,而会去照
顾到对方的需求。中年的性是医疗保健,老年的性是‥‥?等我老了再说。

不管「性」变成了什么,希望终其一生我都可以如实的去表达我对性的体验。

跟上帝做爱?嗯,再聊。